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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办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8-05-0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吉林省征兵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司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的主体对象: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征集年龄: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 2018年年满1822周岁(199611日至200012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5年1月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4年1月1以后出生)。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20周岁(1998年1月1至2000年12月31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6年1月1以后出生)

   3.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在政治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8月总参、总后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验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有关规定执行。视力标准放宽至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男性身高在16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身体无传染及其它严重疾病。

    二、计划安排

1.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前完成在校学生的初审、初检、预征工作,9月底前做好新生入伍工作。

    2.报名办法:自愿应征入伍的学生,登陆征兵网站:http://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

①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应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下载打印;

②在校生应填写《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

③新兵入伍授衔后,由家长或同学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理学费代偿补偿事宜办理后此表于11月底前交党委武装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部门业务为应征入伍学生做好休学、复学和学费代偿补偿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各学院要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名学生,以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工作。

    3.党委武装部要建立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服务咨询中心,随时解答学生和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

    四、大学生参军应征咨询与报名联系方式

    有意愿的同学及家长可以向我司武装部大学生征兵工作站咨询(电话:0431-8922895115804319217 左老师),也可直接致电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2830081)。相关要求、优惠政策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附: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优惠政策(摘录)、大学生应征入伍教育部六项优惠政策、吉林省征兵优惠政策新解、公司本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的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优惠政策(摘录)

附件2:大学生应征入伍教育部六项优惠政策

附件3:吉林省征兵优惠政策新解

附件4:公司本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的相关优惠政策

           

公司军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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