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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办

2020级本科生试点类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

日期:2021-03-12 点击数: 来源:

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公司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和《关于公司2020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20级本科生试点类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长:于湘晖

成员:于湘晖、陈妍、高仁钧、高波、黄宜兵、侯阿澧、滕利荣

二、监督小组(按姓氏笔划排序)

组长:李佰志

成员:李佰志、吕绍武、单亚明、崔帅、齐鹏

三、考核细则

1、总体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着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对新专业的认识、学习新专业的潜能和特殊专长,以及学生的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2、考核形式: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5-7人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对拟转专业的学生按第一学期平均绩点排序从高到低进行有序面试。初始成绩为(平均绩点/4)*100,根据学生现场面试表现由考核小组专家给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取各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3、考核成绩:最终考核成绩由初始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始成绩占总成绩60%,学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最终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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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2日